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、党群各部门、校属各单位:
为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十项规定、教育厅六项规定精神,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,根据4月23日中纪委、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“四风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按照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和学校党委部署,现将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教育管理
各二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利用省纪委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(省纪委监察厅网站“曝光台”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gzdis.gov.cn/index.html),加强宣传教育力度,做到早提醒、早教育、早打招呼,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始终紧绷纪律之弦,提前打好“预防针”,防止变通反弹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及时布置、及时预防、及时检查,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。
二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查“四风”问题
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,强化监督执纪工作,继续盯住具体问题,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。校纪委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,严查快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、绝不姑息;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,或“四风”问题禁而不绝的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其二级党委(党总支)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正风肃纪,严格自律,自觉接受监督。
三、严守党规党纪,强化廉洁从政
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十项规定、教育厅六项规定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在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,坚决拒收礼品礼金,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,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,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,带头落实请销假制度,及时请示报告,用更高的要求和更严的标准为尺度,以身作则,以上率下,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。
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:0851-83610130。
校纪委
2015年4月30日